【母殺女嬰】涉天橋拋兩周嬰亡母判感化2年 官喻關注產後抑鬱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7/05 10:28

最後更新: 2023/07/05 16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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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歲女秘書稱擔心未能照顧女兒而經常失眠,於青龍頭一條天橋將約兩周大的女兒拋下,女兒不治。(資料圖片)

42歲女秘書稱擔心未能照顧女兒而經常失眠,曾向丈夫透露想自殺或殺死女嬰,最終於青龍頭一條天橋將約兩周大的女兒拋下,女兒不治。涉案女秘書早前於高等法院承認1項殺嬰罪,今(5日)被判2年感化令。法官判刑時指,本案實屬悲劇且令人心碎,初生嬰兒誕生應該值得高興,但對某些人來說是惡夢,並寄語市民關注產後抑鬱。

被告梁嘉儀(現時42歲,報稱任職秘書),承認於2022年3月4日在荃灣青山公路的行人天橋,因故意作為,將嬰兒從天橋拋下,導致她不足12個月大的嬰兒死亡。

法官判刑時引述求情指,被告有良好社交支援,感化報告建議被告判處感化令,早前醫生亦稱被告案發時的心理狀態尚未完全回復,現時則毋須留院治療。

法官續引述求情指,被告由母親獨力撫養,成長後一直渴望組織家庭,被告在母親入住療養院後懷孕。不幸地,被告當時因疫情影響未能得到支援,亦未能探訪母親,令被告產生壓力。

法官續引述求情指,嬰兒出生時體重過輕,以致被告需經常餵奶,被告亦因不肯定如何調配份量,以致出現焦慮,被告曾向丈夫求助,但未能成功。法官引述被告家翁及外家親戚的求情信,當中均對被告有正面評價,如形容被告為人友善,尊敬長者等。

法官指,本案實屬悲劇且令人心碎,初生嬰兒誕生應該值得高興,但對某些人來說是惡夢。法官寄語市民關注產後抑鬱,當中不單止是妻子需要關注問題,丈夫亦要留意妻子的產後變化,警惕妻子有否出現抑鬱。

法官表示得悉被告打算做義務工作,希望被告可與他人分享經驗,成為他人的守護天使,遂按照報告建議,判處被告2年感化令。

案情指,被告於案發當日清晨5時許將女嬰抱出住所,到深井1條行人天橋上,並將女嬰抱出欄杆外,由離地7.5米高的天橋擲下後,被告立即檢查女嬰及報警。救護員到場後發現女嬰仍呼吸,將女嬰送往瑪嘉烈醫院搶救,同日早上證實死亡,驗屍後發現女嬰死於頭部受傷。

被告被捕後於警誡下稱,因擔心未能照顧女嬰而經常失眠。案發前1天被告曾向丈夫表示打算自殺或殺死女嬰,丈夫則勸她放鬆。

被告警誡下表示,當時突然有衝動想將女兒拋出天橋,遂將女嬰伸出橋外,向她道歉後便放手。心理報告顯示,被告案發時精神狀態受分娩影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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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